关于2015级学生代管费结算的通知

作者:杜静  来源:财务处(结算中心)   时间:2017-12-1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规范学生代管费结算流程,准确、及时对学生代管费进行结算,现将2015级(包括2013级五年制学生)学生代管费结算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代管费结算的学生范围

1、本次代管费结算的学生范围:2015级三年制高职学生、2013级五年制大专班学生以及2015级三年制中专学生且拟于2017年12月毕业考试后离校的学生。本期在外实习且下期将返校上课的学生不在本次结算范围内。

2、请各二级学院上报本期在外实习且下期将返校上课的所有班级,以免误结算。

二、各部门负责代管费项目

1、教务处费用项目:学生教材费、各类等级考试费(指统一缴费以前的代扣项目)、超修费、重修费、副本费、信息采集及其他未能通过教材录入系统的领用物资的费用、以及学生实验实训时领取的必须物品等。

2、计财处费用项目:学生平安保险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等。

3、后勤产业集团费用项目:物品领用、公物损坏赔偿费、水费超支、饭卡退还等。

4、图书馆费用项目:对于学生借书未归还情况,借阅卡的退还情况等。

5、实验实训室费用项目:学生是否有损坏实验实训设施需照价赔偿的项目。

6、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直饮水、空调使用及其他需要通过代管费结算的项目。

7、各系部门:如医卫学院组织的学生体检费用、实习实训责任险等,各系部统一为学生购买费用在学生代管费中报销的器具器材等以及其他需要通过代管费结算的项目等。

以上列举的项目,不尽完善,若还有没有罗列到的符合代管费结算扣款的项目,请各系、部门按要求报送计财处。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必须在2017年12月5日前将所负责的代管费项目的相关数据交计财处,不按时上交代管费相关数据或上交代管费数据不准确对学院造成损失的,学院将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应加强学生代管费的日常管理,争取发生一项,收集、整理一项,并如实分配到每个学生或者每个班级,以免造成代管费结算不准确,给学院带来经济损失。

四、代管费结算的说明

1、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按照附件的代管费明细填写,费用项目必须落实到具体的学生人头上,在上传格式中学号和姓名是必填项,各系、各部门预算的纸质版(需部门领导、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交计财处,电子版发至294742463@qq.com。

【备注:代管费明细上传表暂包含教务处、计财处(二级学院、部门)、后勤处、资产经营公司模板,其他部门如有费用项目可按照模板进行修改项目填写。】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代管费明细上传表》已上传教师、办公室交流群与计财处网站,请各系、各部门自行下载。

3、此项工作时间紧,关系学生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安排专人按时做好毕业生代管费结算工作。

五、学生代管费结算发放的方式

1、鉴于之前对全校学生办理了“校园一卡通”,即广安区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为方便学生,今年采取全部上卡的方式发放2015级(包括2013级五年制)学生的代管费。

2、各二级学院应做好宣传,督促学生用好“校园一卡通”,以免影响代管费的发放。

3、另存在有些同学没有办理“校园一卡通”的,需要自行办理广安区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并核对无误后以二级学院、班级为单位交至计财处(卡务中心一楼1号窗口)。

附件: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代管费明细上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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