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高校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研究并草拟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学校的经济分配政策。
2. 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学院的“二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学校教育事业费、科研经费、基本建设经费、事业基金、学生奖助学金,代管经费和其它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
3. 合理调配学校资源,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依照“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综合平衡”的原则,负责组织编制学校综合财务计划,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并组织实施。
4. 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合理调配使用资金,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集中管理学校的财务收支,积极组织收入,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校,并按时上缴财政专户和及时报用款计划回拨资金。
5. 积极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会计电算化工作,按照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堵塞漏洞,减少浪费,降低办学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6. 加强预算管理,检查监督学校预算执行情况,按时编制季度报表和年度决算报表,如实反映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准确地提供各种会计信息。
7. 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及分类账,定期与相关部门明细账核对,协调做好学校的资产管理。
8. 负责各类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加强对财务报表数据的分析,定期向学院领导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学院的财务状况,并对财务报表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9.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定期监督检查校内各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维护国家和学院财经纪律。
10. 负责财务原始发票、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辅助核算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11. 贯彻档案管理法规,管好财务会计档案。
12. 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