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24年度二级预算调整的通知
广安技师学院,四川玄武岩纤维新材料研究院(创新中心),校属各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为规范学院预算管理行为,科学配置办学资源,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院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请各单位以2024年1-9月预算执行监控情况为基础,结合2024年下半年工作安排,认真编制2024年度调整预算。现将学校2024年预算调整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调整编制范围
1.已经执行,但与年初预算执行出入较大的项目。
2.年初未列预算,但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已经批准执行或经学校研究决定拟于下半年实施的项目。
3.年初未列预算,2023年度已到账但本年初未结转的科研经费和创收经费。
二、预算调整编制要求
1.为保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原则上不得对年初预算总额进行追加。
2.党建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按月调整(调整表需组织部、人事处签字确认)。其中,学校内部调动的需调入部门对接调出部门同步调整,否则不予调整。月中变动超过15天(含15天)的按1个月计算,不超过15天的当月不调整,经费标准参照《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经费预算方案》(附件1)。
3.根据预算管理办法,请做好二级预算归口管理。双高及本科建设项目类经费调整报质量处统一编制;基本建设类项目经费调整由后勤管理处统一编制;质保金项目经费调整报资产处统一编制;学生实习及实训耗材费经费调整由教务处统一编制;未结转的2023年度科研经费报科技与社会服务处统一编制。
备注:未结转的2023年度科研经费和创收经费最后一次机会列入预算,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
4.根据《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广职院发〔2022〕28号)文件要求,所有调整项目(除按人员核定的经费外)均需报送调整后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其中,归口管理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调整编制其他说明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专人落实,精细预算,实事求是地组织编制。为确保学院2024年调整预算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对逾期不报的,视为所有预算项目全额调减;不在预算范围内的支出,原则上不予安排。
2.预算安排应与预算执行率相结合。根据学校绩效考核年度任务安排,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年度考核,在9月、12月单位整体预算执行进度应分别达到序时进度的6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5%、90%。
3.调整预算方案,经学校党委会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予执行。
4.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因时因势调整工作举措和经费预算,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全力保障学校重点任务推进落实。
四、报送时间与方式
1.报送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部门名称+文件名”。
2.报送内容:预算调整明细表(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其中,不调整的单位也需备注不调整并报送经分管校领导签字的空表。
3.报送方式:电子档(拷贝)、纸质档(当面提交,需经分管校领导签字)。
4.报送时间:11月7日-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5.报送地点:卡务中心205会议室。
6.财务处初审方式:面审。
7.面审人员安排:预算初审,夏爽,17738125111;绩效目标初审,周春花,13699643991。
请各单位严格遵守报送时间要求,在预算调整编制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财务处工作人员联系。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