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静 来源:财务处(结算中心) 时间:2019-11-21 点击数:
根据《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公务卡消费制度的通知》广市财库[2019]949号文件和市审计部门要求,凡是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事项,都必须实行公务卡结算,为全面落实和推行公务卡财务管理,学校正式编制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都要按规定办理公务卡。请各单位办公室人员统计本单位公务卡办理情况及相关信息,于11月21日下午17:00前发至财务处杜静QQ邮箱(495214240@qq.com)处。后期财务处将协调工行工作人员前来学校为大家现场办理公务卡,此事项落实情况上级部门将会督查督办,如果因落实不到位受到有关部门通报的,我们也将报请学校处理和在考核时扣分。
工行公务卡办理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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